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
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
国办发〔201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成功经验,是中
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率先开展定点扶贫,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结对扶贫协
作,对推动社会扶贫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社会扶贫日益显示出巨大发展潜力。但还存在着组织动员不
够、政策支持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经国务院同
意,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