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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丹东事业单位体检公告
2015-11-29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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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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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529 次

转载自丹东人事考试网2015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公告

 

    2015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笔试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笔试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上述原则,现将各招聘岗位考察、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2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或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考察须知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一是对拟聘用人选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二是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期间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档案在域外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保管的,请尽快迁移到本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办理相关借阅等手续。

二、体检须知

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举报、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0415-21221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313

 

附:2015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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