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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于洪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交警大队合同制招聘126人公告
2016-10-1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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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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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913 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批准,于洪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交警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由区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本次招聘共计126人,涉及4家单位的7个岗位,各单位拟招聘的岗位和数量具体如下:

(一)公安于洪分局66人,其中:

1.文职辅警25人。主要职责为辅助民警开展日常工作,没有公安执法权限。

2.静态交通勤务辅警35人。主要职责为辅助民警开展道路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没有公安执法权限。

3.看守所医护人员6人,其中医生、护士各3人。主要职责是对在押人员进行基本的医疗救治,保障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二)区人民法院法警25人。

(三)区人民检察院10人,其中文职6人、法警4人。

(四)区交警大队文职辅警25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199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以及法警限男性,医护人员和检察院文职性别不限。文职辅警、法警、文职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复员军人和特殊人才可以放宽至35周岁;静态交通勤务辅警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医护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

4.文职辅警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同等条件复员军人优先聘用;静态交通勤务辅警要求学历在高中以上。同等条件具有B类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看守所医生岗位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5年以上工作经验;看守所护士岗位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具备注册护士资格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

法警及检察院文职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区法院法警岗位法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区检察院法警岗位要求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同等条件复员军人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医护人员视力可适当放宽),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以及法警岗位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

6.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岗位要求具有沈阳市户口。

7.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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