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ntobacco.gov.cn)
智联招聘官方网站(http://lnyc2017.zhaopin.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在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书面认证材料。非应届毕业人员报名时需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书面认证材料。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届毕业生需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根据《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对应查找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正确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8.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考试在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要求
1.全省行业各级单位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
2.全省行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行业内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