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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招聘公安文职50人公告
2017-05-24 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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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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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833 次

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维稳处突、社会面稳控能力,经南票区政府批准,招聘公安文职人员50名。协助公安民警巡逻防控、维稳处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公安文职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无刑事犯罪前科。

(二)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身高1.7米以上,中等体态,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双裸眼视力0.8以上。

(四)葫芦岛市户籍(含父母一方在南票区有正式工作的毕业生也可报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全国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具备符合上述条件的复员军人(限于一线野战部队、特种作战部队、武警部队士兵、士官)、具有武术专长、攀爬能力、驾驶证(B证以上)、法律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或父母一方单位工作证明)、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军人退伍证书、驾驶证、各种专业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

2、填写《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招聘文职人员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3、为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南票公安分局后一楼平房会议室。

3、联系人:董永辉、联系电话0429-4193207(办)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安法律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安法律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南票公安分局和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见考生准考证)

3、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南票区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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