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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之:禁烟令
2013-11-13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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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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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情况:
1、据《2010中国控烟报告》,我国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提供的数据显示,近3年内,我国二手烟受害者增加了2亿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有1.8亿15岁以下儿童遭受二手烟危害。
2、控烟工作通常涉及卫生、公安、爱卫会等15个执法部门,大家都管结果往往导致没有一家管。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控烟立法已有16年,如今却遭遇“无法执行”和“修订艰难”的两重困境。早在1995年,北京市人大就颁布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对吸烟拒不改正者处10元罚款。然而,由于未规定有效的执法主体,主管控烟工作的北京市爱卫会坦言,法规生效的多年间,尚未对违法吸烟者进行过处罚。
社会观点:
——缘何中国烟民人数居高不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教授回答:“首先是烟民们认识上存在误区。很多烟民认为,吸烟可以消除疲劳,解除烦闷、振奋精神等,甚至有的烟民认为长时间吸烟,一旦戒烟反而会生病;其次,烟文化在中国已经是一种人情世故的象征,土壤相当深厚。吸烟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是一种最简便、最直接的社交手段。俗话说:‘小烟一递,说话和气’;再次,一些烟民和公众对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认识不足。这些人错误地认为,吸烟属于个人行为,是自己的自由,不应受他人干涉。对于烟雾污染环境、污染空气质量,对二手烟、三手烟、主动吸烟、被动吸烟对他人健康和享有清新空气环境权的侵害不认知、不支持,或者认为问题不大。第四,控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全国一半以上的城市还存在控烟法规的空白。”
——对于如何通过立法有效防控二手烟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认为,执行机制要摆脱以前传统执法,建立执法队伍和多种执法机制,具体的建议包括:首先,从我国执法经验看,非常有效果的是执法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所,通过与场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把制止公共(工作)场所禁烟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把它纳入到考评机制去解决;其次,受损害人赔偿制。如在餐厅就餐,有人在吸烟,经理有责任去制止,如果他不去制止,可给这个受损人一定权力,要求餐厅给予赔偿等;再次,如果负责人劝导吸烟者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由执法部门介入;最后,进行信息披露。如某个出租车司机吸烟,乘客制止无效,那么可以到出租车公司投诉,如果公司劝告后,屡教不改,可以考虑将其行为公之于众。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许智慧表示,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她建议国家应该明令禁止政府部门用公款买烟行为。
权威表述:
1、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2、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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