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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7-29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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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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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5927 次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时间自2016年8月1日上午8:00起至2016年8月5日下午17:00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www.lnciq.gov.cn下载《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根据要求提示,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后,请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标题(例如:003+王某某),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发送到ciq_lnrs@163.com。请考生在上传前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均改为本人身份证号,凡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将分批次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政务频道人事信息人员招录专栏。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进入到下一阶段。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如经复查确认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责任自负;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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